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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委员刘伟:建议“新基建”领域明晰民间资本投资回报机制
浏览数: 发布时间:2019/03/07

3月5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,民营企业经营在两会中被反复提及。全国政协委员、佳都集团董事长、佳都科技CEO 刘伟向大会提交了《关于加大发挥民营企业、民间资本参与国家 “新基建”作用》的提案。

刘伟在提案中表示,当前民间资本仍然面临一些困难,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增长存在不确定的情况下,不少民营企业在运营中存在融资难、融资贵等难题,经营风险较大。

他建议,继续加快推进PPP项目的发展,全面打通、拓宽民间投资、民营企业进入“新基建”领域的渠道。

“地方政府需取消和减少阻碍民间投资进入新基建的附加条件。”刘伟进一步提出,要真正降低民间资本门槛,打破“玻璃门”“弹簧门”等现象,需要进一步明确民间资本的回报机制,特别是在“新基建”领域,政府在推出“新基建”项目中,必须要明晰民间资本的投资回报机制,激活投资动力,消除进入障碍。

最后,刘伟强调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和法制政府建设。如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,周期长,跨度可以达到10年甚至30年,对于企业来说过长的项目周期,风险其实比收益更重要。

“地方政府在PPP项目中既是商业合作又是项目管理,球员裁判于一身,如何建立一种诚信机制是关键。在实际运作层面,PPP项目的往往是以明股实债、政府兜底等多种方式出现,最终都会形成地方政府债务。”刘伟分析称,诚信机制的建立可以形成良性的互相选择,形成地方项目的“马太效应”,倒逼地方政府适应市场,完善自身。

(来源:搜狐财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