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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都集团喜获“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”
浏览数: 发布时间:2011/12/20

  近日,佳都集团作为“信息运输、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”单位申请入册广州市2010年度总部企业名单并成功入围。2010年度广州市政府认定的总部企业共220家,经认定的企业将以市政府名义认定授牌,总部企业还可以享受工商、税务注册登记和年检等事项时的“绿色通道”服务和总部奖励补贴资金。

 

  企业总部集聚度是衡量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。近年来,广州市先后出台了发展总部经济的系列政策措施,不断完善总部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、产业配套、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,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。

 

  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,推动总部经济持续、健康、快速发展,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功能,广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(设在市发展改革委)会同市财政局、经贸委、外经贸局和金融办等单位,根据市政府《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意见配套文件的通知》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梳理出首批具有结构优、集聚度高、税收贡献大、行业集中度高、资产实力强的总部企业名单。2010年度认定的总部企业共220家,其中,内资企业142家,外资企业53家,金融企业25家。广州市人民政府将为获得认定的总部企业授牌,并按规定给予其中部分企业最高5000万元的资金奖励。

 

  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表示,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,要在办理工商、税务注册登记和年检等事项时开设“绿色通道”,提高服务效能;要加强政策支持,做好总部企业重点人才引进、办公用地、上市融资等服务工作。要大张旗鼓地做好总部企业的宣传工作,形成全市上下共同重视总部经济发展、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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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根据《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》规定,美国《财富》杂志评选公布的“全球最大500家公司”的总部或分支机构,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,商务部或其授权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投资性公司,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企业500强、中国连锁企业100强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(集团),符合“在广州市(含区、县级市)注册成立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,并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(金融业除外)”等条件,均可申请认定广州市总部企业。